更新时间:2018-08-07 17:39作者:李一老师
党政正职稳不稳定,有没有决心、信心、恒心,对于确保脱贫攻坚接续推进、如期完成至关重要。今年4 月,中组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一条硬性要求就是,贫困县党政正职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原则上不得调离,脱贫摘帽后,为巩固脱贫成果,仍要稳定一段时间。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明确要求在保持国贫、区贫旗县党政正职稳定的基础上,把这一要求拓展到贫困旗县的苏木镇党政正职,并作为一条纪律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整”。当然,保持稳定并不等于不作调整,确实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要按程序坚决调整。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实际特别突出的苏木镇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并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工作上;个别需要调整的,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批。
三是要激发基层干部内生动力
基层干部处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担子重、压力大。组织和宣传部门要注重在政治上激励,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得好、成效显著的应予以提拔重用,对迎难而上、苦干实干、作出重要贡献的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要注重在工作上支持,要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和引导干部更好地带领群众将脱贫攻坚战进行到底。要注重在待遇上保障,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苏木镇工作补贴政策,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要注重在思想上关怀,充分理解、充分信任基层干部,组织部门要多与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各基层干部特别是苏木镇党政正职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脱贫攻坚新路径。需要强调的是,组织和宣传部门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常态新理念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推动脱贫攻坚的能力水平。
四是要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
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牧区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团结带领农牧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领导核心。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关键是要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激发干部群众精气神,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增添动力。要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及时跟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新变化,加大在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实现全面覆盖、有效覆盖。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苏木镇党委要负起直接责任,苏木镇干部要包嘎查村整顿,组织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综合施策、合力整顿,嘎查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配合苏木镇做好具体整顿,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转化提升。同时要对班子坚强有力、管理民主规范、集体经济壮大、阵地建设规范等方面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在不折不扣、及时足额落实好各项经费保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建立新的激励政策和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的措施办法,要全面实施发展嘎查村主导产业和壮大集体经济“7711”工程,努力实现嘎查村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旗77个嘎查村全部有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