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6:03作者:王华老师
三、着眼目标,统筹推进,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激浊才能扬清,惩恶才能扬善。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不仅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理念,也是我们教科系统实现教育理想必须弘扬的管理准则与遵循的用人原则。
今后,教科系统即将严格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十项规定”、市委常委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六个带头”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教科系统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推进当前各项工作。
(一)抓好学期结束工作不麻痹大意。
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严格按照剑教科函[2011]22号文件执行,教职工年度考核严格按照剑教发[2009]45号文件执行。二是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期末质量检测的组考、阅卷和分析工作,保证检测的信度和效度。学校在期末检测结束后,要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三是新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务必确保质量和安全。特别提醒江口教育督导办和江口中小学,务必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和协调,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提前筹备开学工作,确保20xx年秋季在新校区顺利开学。四是学校“三重一大”工作公示及固定资产学年盘点、清查、登记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廉勤委的监督作用,参与、指导、监督学校“三重一大”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学年盘点、清查、登记,兑现落实学生资助金;认真做好财务公开、收支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在期末结束时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五是禁止学校和教职工假期办班补课。严格执行《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剑教发[2009]90号)文件规定,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利用暑假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各种名目的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兴趣班等,更不允许以此类办班形式向学生收费。六是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剑教科函[20xx]14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抓好师德师风和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整顿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