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1 13:54作者:才子老师
需要指出的是,新闻是受众通往世界的一扇窗户。今天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知与认识,很大程度上来自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所建构的世界。新闻媒体所呈现的客观世界和社会事件如何,直接决定着人们如何认知世界和怎样解读事件的意义。而当我们的记者和新闻媒体将现实里百分之一的“阴暗角落”用百分之九十的版面、时段向受众呈现之时,我们带给受众的将是一扇什么样的“窗口世界”?阴暗只有在阳光下才会显示其阴暗,离开了阳光,就会陷入一团漆黑,让人迷茫,让社会大众失去方向感。新闻伦理要求报道必须全面地反映客观现实,而少数记者和新闻媒体一叶障目地暴露社会阴暗面显然陷入了片面真实的“窠臼”。
(三)维护公平,捍卫正义是社会对记者和新闻媒体的期待。
然而,若要做到这一点,前提就是坚持中立的立场。这就要求记者和新闻媒体不能主题先行,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制造新闻”……如今,经常听到的一句受众评价是:“媒体炒作”。什么是炒作?我想,炒作就是媒体受某种利益驱动,放弃了中立立场,开始干预和左右新闻事件的发展,从而“制造新闻”。无论是罗玉凤,还是小月月,其背后都有一些无良媒体在推波助澜。
坚持中立,这也提醒着:你是一个记者,你只负责报道事实,展示真相,法律审判是法官的职责,记者和新闻媒体绝不能越俎代庖。“媒体审判”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司法独立、而且会亵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阻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唯有尊重司法,才能维护舆论监督的严肃性。
(四)最后,记者和新闻媒体必须遵守法律,不能逾越法律,无论是采访权和报道权都必须游走于法律规范之内。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媒体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的案例不时出现。我们应该明白:当一个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时,他是在违规;而一个记者若对其不做任何隐私处理地让这个交通违规者在大众媒体上“示众”时,这更是一种违法,其恶劣影响甚至超过公民违反交通规则。我们说,郭德纲侵占公共绿地固然有错,但是“狗仔队”破门而入地采访何尝不是对公民住宅的一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