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4)
更新时间:2018-12-05 00:28作者:才子老师
,甚至还将女儿抬到法院。“并不是丈夫不尽扶养义务。”南岸区法院维权合议庭承办法官黄家琴经多方了解,就在去春节,赵明还出钱给妻子治疗。赵是聘用人员,每月多元工资,为了家庭和妻子,他舍不得吃穿,上下班穿的都是工作服。了解情况后,黄法官开始做双方的工作。开始,赵仍以无钱为由拒付医疗费。法官跑了天,赵终于多方筹集了一笔巨款交给妻子做手术。手术期间,黄法官还三次前往西南医院探病。法官的柔情,丈夫的救命钱,终于感动了刘,去月日,刘主动向法院撤诉。经历了这个官司后,二人也因此离婚。案件背后:昨日,记者在工商大学校门口见到值勤的赵明。赵称,他理解前妻当初的行为,现在他们相处得像朋友一样。今天就是“三八节”,他祝福前妻节日快乐,身体健康。而刘莲昨日称,她现在基本能够生活自理。她希望前夫有自己的幸福。、丈夫有外遇妻子获补偿 案情回放:,张芹和吴建恋爱并于次结婚,后生下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月至XX月期间,吴建受工作单位委派,先后到泸州和成都工作。XX至去月期间,他与别的女子同居,不再对张芹尽夫妻义务,随后提出离婚。市一中院认为,吴建未离婚而与他人同居,对婚姻有过错,而且在离婚过程中有隐匿和转移同财产的情形。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终审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张芹抚养,吴建一次性给付万余元抚养费、财产补偿万元,损耗赔偿万元。案件背后:主审法官认为,吴建长期在外工作,未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对家庭和子女缺乏关心,并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依法应给予张芹赔偿。在离婚过程中,吴建又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夫妻同财产无法确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张芹应该得到补偿。、离婚欲割腕调解去心结案情回放:今岁的刘军和王兰是大学同学。多前,他们在同一所重点大学读书时,曾谈过恋爱。毕业时,被同学们称为“才子佳人”的刘军和王兰却因种种现实原因,不得不含恨分手。去初,刘军和王兰在同学会上不期而遇。此时,他们才发现双方居然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这次偶遇让两人埋藏多的恋情突然爆发,他们告别各自的家庭,排除重重阻力,终于走进婚姻殿堂,圆了两人多前的梦。然而,他们此时才发现,同为重点大学教授的两人,个性都很要强,经常为家庭琐事各不相让,矛盾逐步升级。去底,刘军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起诉到南岸区法院,要求与王兰离婚。而王兰坚决不同意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兰被刘军的一句气话刺激,突然打开随身携带的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