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2)
更新时间:2018-12-05 00:28作者:李天扬老师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如: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
三、教育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如: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接受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的权利。如: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青少身心健康发展。
四、妇女的人身权利 、《宪法》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如: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严禁歧视女婴。如性别鉴定。婴儿满个月后,除非特殊情况不得流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惩罚家庭暴力者。《刑法》严惩猥亵妇女、侮辱妇女、xx妇女的行为。如:五、婚姻家庭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在感情确已无法挽回时,离婚也未必不是好事。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如:
六、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妇女的天空是低矮的……”妇女应该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才是自己维权的关键,毕竟,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案例:、家中遇暴力起诉受保护案情回放:程灵在XX月邂逅了台湾人王祥,二人在次月闪电结婚。婚后不久,二人双飞台湾过起幸福生活。XX初,程回到重庆不久又飞回台湾老公身边。但此后,王开始对妻子大打出手。程为此曾将丈夫起诉到台湾地方法院。XX底,程又回到重庆,以遭遇家庭暴力为由向南岸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之后,程向台湾地方法院撤诉。
程特地向法院递交了台湾警方的证据。该证据是程在台湾期间遭遇家庭暴力时,向警方报警后,警方对此的处理情况记录。南岸区法院承办法官杨制,他们受理后,担心王不到庭应诉,耐心地做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