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部最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导语: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爱扬教育网!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8-11-16 10:03
导语: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爱扬教育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18-11-16 10:02
导语: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爱扬教育网!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党政机
2018-11-16 09:54
2017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最新版导语: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爱扬教育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2018-11-16 09: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
2018-08-18 10:14
下面是关于贵州的计生条例的相关消息!重磅消息:《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通过五种情况可生“三孩”情况一: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况二:在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在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三: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情况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情况五:
2018-08-18 10:13
近日,河北省对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这次生育政策调整依据的是修正后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过去再婚家庭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这次调整后,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家庭,经批准后也可以再生育。9月29日下午,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全省计划生育服务及服务改革暨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调整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8-08-18 10:11
以下是关于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消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现
2018-08-18 10:10
2016年3月24日修订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对符合本条生育规定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
2018-08-18 10:09
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前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
2018-08-18 10:0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
2018-08-18 10:04
2016年广西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2018-08-18 10:0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
2018-08-18 10:00
2016最新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但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
2018-08-18 09:58
2003年10月22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5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018-08-18 09:56
2016年江西再婚夫妻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明确鼓励“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假的规定,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15天护理假。在已修改计生条例的7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与安徽一样,增加60天,目前最长。你看,假期这么长
2018-08-18 09:54
对于再婚的家庭,可以有“三孩儿”,在前段婚姻中有孩儿的再婚夫妻,也可以有自己的“感情孩儿”,最多可以生两胎。昨日,辽宁省卫计委举行政务公开日相关活动,接受市民对于生育政策、医疗保健知识等方面咨询。对于关注度较高的全面二孩政策的咨询中,再婚夫妻生育“感情孩儿”的比较多。辽宁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于今年起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现行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非复婚的再婚夫妻,在前段
2018-08-18 09:53
2016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生育最新政策《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6日起施行。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提倡一对
2018-08-18 09:52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备受关注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会议审议。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该草案将接受多次审议。3月31日,将对该草案进行表决,如通过,标志“二孩”政策在重庆全面落地。记者了解到,草案共8章65条,在现行《人口与计生条例》的基础上修改39条、删除10条、增加3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
2018-08-18 09:51
2月1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全面二孩”时代的产假、婚假等做出新规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那么福建再婚生育政策是怎么样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2018-08-1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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