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27作者:李一老师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指导企业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与职工的沟通对话机制,做好经营困难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负责落实)
(四)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制度,加快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立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法治保障。(各级政府和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总工会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