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46作者:李一老师
在笔者看来,虽然农民工实名制很好,但也要打消农民工的种种忧虑,否则,有的农民工便有可能不配合实名制管理。因此,一方面要对农民工实名制进行规范,防止随意滥用。另一方面,解决欠薪问题要在农民工实名制之外发力。对此,上述《意见》已经作出全面安排,并明确了治理目标,能否落实到位是关键。
尽管中央有关方面每年年底都会集中治理欠薪现象,也不乏很多好办法,如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农民工实名制、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等,然而,欠薪现象仍如同打不死的“小强”。笔者以为,原因之一是有关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原因之二是没有真正从源头入手。
欠薪的源头在哪里呢?应该说在于市场不规范,就拿欠薪现象最多的建筑工程领域来说,招投标不规范、层层转包等现象已经为欠薪埋下隐患,因为欠薪难解决的主要原因是“连环欠”。所以解决欠薪必须从规范市场秩序入手,只有规范招投标、禁止层层转包、遏制“垫资制”,才能从根子上解决欠薪。
此外,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虽然“欠薪入刑”,但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成本比较高。即使走司法程序打赢官司,但要想拿到工钱也得等待走完包括强制执行的多个程序。只有完善相关制度,才能减少维权成本。当然,工资条例的缺失也使得预防、治理欠薪的基础不够扎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