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主要修订内容

更新时间:2018-07-04 16:34作者:李一老师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198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共35条,从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共列举了17类58项违法行为(包括每一条最后一项的“其他”行为),《条例》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处理、处罚、处分的规定上作了衔接。下面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主要修订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增加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处分条例》总共增加了37项财政违法行为(不包括每一条最后一项的“其他”行为)。这部分的详细内容可参2005年第3期《中国审计》第66页至第68页。

    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私存私放公款的法律责任

    《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对单位和个人私存私放公款的行为作出规定。以私存私放公款的提法代替了沿用多年的“小金库”的提法,并且重在对单位责任人员的处分(最高可撤职),不重在罚款(对单位最高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员最高罚款2万元,这与财监字[1995]29号文、国办发[1995]29号文关于最高罚款2倍及原《处罚规定》最高罚款5倍的规定明显不同)。对非公务员的处分,参照《条例》规定的处分档次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私存私放公款的行为,若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如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有规定。

    对于中国共产党员,还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该条规定: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的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您推荐

    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养老金新政策,要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要求,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2019-06-13 04:57

    如何在另类面试问题中胜出

    在面试中,有些考官会先提一个不甚友好的问题,或者劈头浇你一盆冷水,让你在委屈和激愤中露出本色。在他看来,击溃你的心理防线,才能筛选出有心理承受能力的智者,找到能面对压力的新鲜血液。要想在压力面试中胜出,只能学会绕开陷阱,奋战到底。

    2019-06-08 03:00

    面试紧张时应该怎么办

    面试是进入公职机关的最后一道主要的门槛,因此可以说每一位进入面试的人,心里就像绷住一根弦一样,也就是说每位考生,都会以高度的精神状态去抓住这次进入角色的机会。出现紧张、焦虑的心情也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认识了解,才能完全的克服。

    2019-06-08 02:58

    面对变故 学会自我解嘲

    面对降级、减薪、甚至解雇、离婚、丧子等变故,许多人反应过度,很长时间缓不过劲儿来。而有的人却能很快度过,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其决定因素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素质:心理复原力。有了它,人们不怕挫折;而缺少它,会特别害怕受伤害,不敢付出行动。

    2019-06-06 03:12

    办公室里该与不该谈论的话题

    办公室是一个充满原则、纪律,讲求策略的场合,更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是非之所。既如此,办公室里谈个人私事是否妥当呢?网上调查显示,尽管九成以上的人认为“办公室里隐私不宜说”,但是她/他们又同时承认有在办公室里谈论涉及私人感情、家庭关系、同事喜恶和上下级关系等隐私性内容的行为。

    2019-06-06 03:10

    面试自我介绍的几大原则

    应聘到外企或其他用人单位时,求职者往往最先被问及的问题就是“请先介绍介绍你自己”。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待,它是你突出优势和特长,展现综合素质的好机会。回答得好,会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019-06-01 03:19

    外企面试必须要注意的五“必要”

    到外企面试前,仅仅准备好一份简历是不够的,还要提前做好面试前的“功课”,这样面试通过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2019-06-01 03:1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