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27作者:才子老师
财政违法行为既严惩破坏了我国财政经济秩序的稳定,又影响了国爱财政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处罚处分条例》针对这两种后果,首先责令财政违法行为人改正,如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等,力求减少或者挽回国家的损失;其次规定了财政对财政违法行为人的惩罚措施,如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罚款。这两种措施相结合,使得违法行为人不公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得非法利益,而且还会受到经济或政治上的损失。依法受惩处,这对维护国家政党的财经秩序,具有重要性的作用。
2、根本目的,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与先前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相比,《处罚处分条例》增加了更多的具体规定,弥补了相关财经法规中的漏洞,解决了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无法可依的问题。《处罚处分条例》针对不同的财政违法和为,规定了具体的制裁措施,主观上对财政违法和为起以警示作用,客观上明确或者加大了对财政违法和为的制裁,使参与财政经济活动的各个经济主体自觉遵守经济规则,遵守国这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二、修订的必要性
《处罚规定》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方面的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处罚规定》的不少内容已不能适当当前形势的发展,主要体瑞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处罚规定》的一些内容与现行有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不衔接。《处罚规定》实施后,我国相继颁布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而《处罚规定》中有磁财政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理、处罚、处分规定已明显与这正经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衔接。
二是《处罚规定》关于财政违法行为的规定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处罚规定》公布实施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市场主体的种类和数量大大增加,经济行为多样化,而且行政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革,出现了一此新的财政违法行为。对这此新出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已很难适用。
三是《处罚规定》中有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进行曲了重大改革。而《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已明显不适应这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