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房地产“营改增”临近税率11%可能性最大
日前,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表示,2015年税务部门将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不动产等四行业。“营改增”箭在弦上,房企未雨绸缪。记者通过采访房企人士、行业专家,从税率、税负、税收筹划等方面就“营改增”实施后对地产行业和房企带来的利弊予以解读。
1月底,国税总局新闻通报会上,发言人郭晓林表示,2015年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等四个行业。
近日,记者从江苏、上海税务系统的多名内部人士处了解到,预计房地产业“营改增”将在2015年正式开展,有关政策的制定有可能在今年启动。地方税务部门的表态,意味着不动产“营改增”今年落地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还未进行“营改增”的四个行业,都是推进难度较大的行业,这些行业要么牵扯关联方众多,要么可抵扣进项少,对企业税负造成的影响较大。
杭州一家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表示,由于房地产业“营改增”还存在诸多困难,完整的抵扣链条难以形成,今年能顺利形成草案已殊为不易。
税率:11%可能性最大
税率作为房地产业“营改增”的核心环节,成为各利益关联方关注的焦点。房地产业“营改增”的税率设计,必须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各关联方的利益。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方求证。从现有反馈来看,税率为11%的可能性较大。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在地价不能抵扣的情况下,如果建筑业执行11%的税率,则房地产业增值税平均税率下限边界为8.95%,其中最高税率为14.83%、最低税率为6.39%。按照这一测算结果,房地产业执行11%的税率恰好位于合理区间内,与已经完成“营改增”的交通运输业等执行同档税率。
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11%的税率仍偏高。上述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向记者表示,由于进项税额目前还难以完全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原来5%的营业税一下子变成要缴11%的增值税,可能会增加税负,8%的税率或许更为合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管理学院朱为群教授则表示,11%的税率设计偏离了税制改革的初衷,只有实行单一税率才更符合税收中性原则。根据对韩国、日本等多个亚太地区国家增值税税率的测算,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定在12%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