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22:29作者:王华老师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4.不宜建设低层和超高层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建筑装修方面,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5.相关配套
食堂:百人食堂人均3.7㎡
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
车库:停车场面积不能超标
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平方米/辆。
地面停车场面积指标为:汽车25平方米/辆,自行车1.2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1.8平方米/辆。
绿化:不得移栽大树、古树
绿地率不宜低于30%。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土植物,不得移栽大树、古树。
扶梯:五层以下不设电梯
五层及五层以上应设置乘客电梯,办公区域不应设置自动扶梯。
地毯:普通人员办公室不铺地毯
装修标准分为基本、中级、中高级。中高级装修可以使用普通化纤地毯。可进行中高级装修的有: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领导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主入口门厅及电梯厅。
报告厅:办公区域内不建报告厅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超出办公用房功能的其他空间或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