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7 04:24作者:李一老师
十一、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53。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全面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的总体要求,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确保2019年完成脱贫任务。突出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环节,坚持因人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增加其收入,对生活在不适宜居住区域的实行扶贫搬迁,对因病致贫的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无法通过劳动脱贫的实行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其他原因致贫的实施一事一议予以解决。加强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我省其他重点贫困地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科技扶贫,阻断贫困代际相传,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及“三留守”、残障等特殊扶贫对象的扶助和关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幅增加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扶贫工作机制,整合扶贫力量,完善社会扶贫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集聚全社会扶贫力量。
54。扎实做好就业工作。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55。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完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居民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
56。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充实养老保险资金池,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暖房子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救助制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筑牢基本民生底线,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融合,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