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03作者:王新老师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38号)。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补助100个乡镇农集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安排1500万元重点培育10个省级大型批发市场。
2.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政策依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7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企〔2014〕363号),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该项目。
补贴范围:以我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及产销基地为依托,以产地集配中心、加工配送冷链系统为重点,积极引导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主产区流通设施建设,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补贴对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
补贴标准: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根据当年专项资金规模和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数量上下浮动,但单个企业的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补贴方式: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无偿补助包括直补和物流补助,贷款贴息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和流动资金的贷款。
(十六)省卫生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保障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并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合。农垦系统、华侨农场、林场、各类开发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按照自愿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纳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按年度在当年2月底前或当地规定参合缴费期限内,缴纳参合费后,当年即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
新农合基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构成,其中财政补助占较高比重,2015年云南省新农合财政人均补助380元,占人均筹资470元的8085%。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医疗费用情况和保障水平,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制定,2015年度云南省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维持每人每年9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