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03作者:王华老师
目的:为增强奶牛养殖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促进奶业持续发展。
保险责任: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
保险金额:按每头6000元核定。
保费承担比例:保费费率按6%核定,即每头保费360元,中央承担180元,地方承担108元,农户承担72元。
补贴对象:全省奶牛养殖户(场)。
补贴方式:以“见费出单”的方式进行承保,即在自愿的前提上,由养殖户和保险公司直接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收取养殖户自担保费后,向养殖户出具保险凭证,保险公司按照养殖户缴纳保费的实际数量申请保费补贴资金。已保险奶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由人保财险公司依托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做好理赔、核实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订立保险合同时的约定进行赔偿。
(十四)省林业厅
1.天然林保护
政策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12〕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意见》(云政发〔2011〕194号)。
政策摘编:天保工程区内,对国有林,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5元森林管护费,省根据管护面积按照每亩每年3元安排到实施单位,其余每亩每年2元由省统筹用于安置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职工继续从事森林管护工作;对区划为地方公益林的集体林,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森林管护费3元,由实施单位统筹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专职护林员管护等公共管护体系建设和支出。按照现行政策和资金渠道,对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继续给予补助;对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定。对尚未移交地方管理、仍由森工企业负担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实际在职职工人数给予补助;森工企业移交给地方的森林公安,按照实际移交人数对接受单位给予定额补助。由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继续实施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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