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1:57作者:才子老师
第二,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培养好作风,凝聚正能量,要注重用好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好的作风创造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作风转变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评领导干部,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健全民主考评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标准,实行“问绩于民”。
第三,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纠正“四风”,归根到底是让群众得到实惠,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转变作风不断向基层深化。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认真改进和纠正。
第四,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好作风的形成关键在领导带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养成教育,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意识,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当清廉的楷模、节约的表率、勤俭的标兵,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使我们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发扬光大,真正形成一级带动一级、齐心协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强大力量。
第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中央改进作风要求贯彻到位,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从中央到地方,一级一级地督查,使中央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治理“四风”的全方位监督网络。
第六,加大惩戒力度。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违反改进调研、精简会议、厉行节约等作风转变规定的行为;对执行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松散、甚至徇私舞弊的行为;对抓作风转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行为,以及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予以严厉惩戒,做到对作风问题“零容忍”,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惩态势。
第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好风气的形成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努力。只有人人都行动起来,才能形成治理“四风”的强大合力。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与加强宣传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崇清尚俭成为全社会的主流。善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用先进典型、正义之气,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