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22:34作者:王新老师
(四)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领导干部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问题。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作风上有点问题没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不是倒在八小时的工作中,而是倒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中。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党员干部面临着被“围猎”的危险。一些低级的、庸俗的东西确实不少,很容易腐蚀党员干部的思想,很容易侵蚀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重点要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业余爱好的问题,二是择善交友的问题。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是很正常的,但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注意所处的场合,守住道德底线,做到洁身自好,绝不能搞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要记住“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习总书记曾对官员要求,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省下点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问题,油腻的食物少吃一点,对身体还是有好处。交友的问题也特别重要,习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之间可以交往,也可以做朋友,但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要注意千万不要与“套近乎”的人交朋友,不要与不熟悉而出手“大方”的人交朋友,不要与吃喝玩乐的人交朋友,净化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朋友圈”可以有,但“共腐圈”要不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守住自己的从政底线和道德防线,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维护执行纪律是政治责任、历史使命,必须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严明纪律,不仅立规要严,而且执纪要严;不仅要严于律人,而且要严于律己;不仅党委要严抓,纪委要严抓,各级各部门也要严抓。
(一)党组织要切实担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到前面,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落实主体责任要奔着纪律去,管纪律其实就是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一要担责任、传压力。目前,《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出台,市委也制定了落实省委《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刚才,冯局长在讲话中已经讲到,主体责任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二是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也就是说,落实主体责任,不只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而是每一位班子成员的责任,这是很明确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风气的形成者,也是风气的感受者,对于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好坏,一荣不会俱荣,但是一损可能会俱损。所以,各级党组织都要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要把抓纪律建设的责任压力一级一级传导,都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要抓教育、严管理。现实中很多问题的发生,都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有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开展”的原则,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培训、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形式,像和尚念经一样天天讲、反复讲,既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既开展正面典型教育,也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把纪律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注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拉拉袖子,扯扯衣角,咬咬耳朵。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关心爱护干部,就不要怕得罪人。对干部身上的问题,如果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这既是对组织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按照省委责任追究办法,没有履行管教职责,也是要追究责任的。三当后盾、作支撑。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当成分内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