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4:52作者:才子老师
三要谨小慎微守住底线。每个党员干部走向“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不拘小节必将大节不保。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切实做到“鞍不离马背,甲不离将身”,自觉对照“六大纪律”,认真审视自己的言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枝剪叶、荡涤心灵,从细微处入手,谨小慎微。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四要适应新常态养成新习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出现了崭新的变化,两项法规的修订,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常态已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和动辄则咎将成为常态,部分党员干部一开始可能难以适从,甚至出现阵痛,这都在所难免。但作为党员干部应尽快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提高在新常态下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久而久之,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016学习严管厚爱心得体会【3】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最新一期《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指出:“监督执纪问责是‘得罪人’的活儿,纪检干部必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铁面执纪,不怕得罪人。这是对民族、历史负责的担当,如果畏首畏尾、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就必然会辜负于党、失信于民。”
前不久,中央纪委通报了文仲亮等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五起典型案件。“文仲亮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副主任、上海博览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控股企业)领导职务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派至该公司的部分中层干部、文仲亮妻子及公司服务供应商等多次聚众赌博,文仲亮明知此情况却一再放任、纵容……”这些案件中,笔者看到被追责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共性,就是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放任错误发生。
俗话说:和气生财。但在党的政治生活中,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强化责任担当,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决不能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搞“你好我好”。否则,就会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党内生活一团和气要不得。有些领导干部提出,“同流不合污”,只管自己行得正、走得直,哪管别人是与非。这种明哲保身的观念,今天却“保不了身”。如果对身边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抵制、不纠正,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哪怕自己再干净,也一样要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