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8:50作者:王新老师
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对待。充分尊重群众在信仰上的基本选择,以宽容和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信仰差异,以教育引导为主的方式处理问题。正确对待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了解《古兰经》的基本内容,学习必要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基本的民族习俗和宗教礼仪,运用群众工作的思维和方法做信教群众的工作,决不能随意把民俗与宗教联系在一起,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积极引导民族习俗与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积极支持、倡行有利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风俗习惯;对不利于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生活生产、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落后习俗,则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愿改变。
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做好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按照宗教自身规律精心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要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1号、28号文件精神,坚持“有序、适度、可控”原则,在有效避免宗教升温的前提下,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知识的合法渠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宗教人士的作用。对于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做到敢管、愿管、会管,努力成为宗教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注重工作方法,对通过寺管会、宗教人士能够解决的宗教领域一般事务,不动用政法力量和行政强制手段,避免引发信教群众反感,激化矛盾。要求宗教人士把伊斯兰教主张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之中,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好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宗教学识、讲经解经能力,要求他们对政府讲的话与对信教群众讲的话一致。
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解决。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网上传播暴恐音视频和宗教极端势力,严厉打击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野阿訇”,切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途径。持之以恒强化“三非”治理,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认真开展整治“三非”专项行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提供传播空间和渠道。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依法治疆在治疆方略中的特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依法维护群众利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坚持“一反两讲”,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尊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