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56作者:三水老师
三、突出重点,确保反腐倡廉实现新常态的实效性
适应新形势,面临新任务,只有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才能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
要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中实现新常态。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塌方式腐败”,窝案、串案和系列案件频频发生,总结经验教训,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关。为此,党中央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作为反腐倡廉的“牛鼻子”来抓。去年,省委也下发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放到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检查、严查腐败案件等方面的监督责任。只有这样,共同发力,协调推进,才能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
要在继续整治“四风”方面实现新常态。目前,“四风”问题虽然有所好转,但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一是持之以恒。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问题的要求,以“作风大提质”活动为契机,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抓住节点。要以点带面,围绕重大节日,严格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三是从严问责。严格监督,使作风建设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严肃执纪,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要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实现新常态。一些党员干部出了问题,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这一重要原因外,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完善反腐法律法规,彰显法律权威,依法反腐;建立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不能腐”的防腐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开展切实有效的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的心灵得到净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从而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