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2:08作者:李天扬老师
新印发的《准则》是对照党员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条例》是引导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一个界限,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要做到明纪于心、挺纪在前和守纪自觉。
《准则》和《条例》是面向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要以多形式、多载体的学习宣传,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注重点面结合,既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又面向“大多数”,要求党员干部熟记正负清单、具体条文。注重分类分层,针对机关、农村等不同领域党员干部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学习;让《准则》和《条例》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同时,《准则》和《条例》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法宝,贵在践行、重在实效,只有要把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际与两项法规进行“对表”,持续深化“三转”,才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掌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针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大操大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并强化刚性约束之威,全面执行党的“六大纪律”,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发展成违法问题。
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要坚持教育引领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形成自律和他律的强大合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促担当,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又守住党的纪律底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员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活动心得体会4】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是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根本方向,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但从各地落实情况看,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误区,必须引起重视,切实加以克服。
警惕“走向拐点论”,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所谓“拐点论”,就是有的人认为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标志着反腐败从“治标”转向“治本”。这个观点,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形势的误判。衡量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不是看已经查处了多少腐败分子,打掉多少“老虎”,而应该看腐败蔓延的势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尽管“不敢”上取得一定效果,但治标的任务还远未结束。“标”是矛盾的外在表现,“本”是矛盾的本质和规律;“本”决定“标”,“标”反作用于“本”。治标须瞄准治本,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治本须从治标入手,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绝不意味着强化治本而放松治标,绝不意味着反腐败从此进入“治本时间”,而应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