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6 12:08作者:李天扬老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要做好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熟知党纪条规。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不会发生违纪违规的事情,而忽视对党纪条规的学习;有的党员干部借口工作忙而不愿学习党纪条规;也有一些党组织认为许多党纪条规执行多年了,大家也都知道了,没有必要再组织学习。主客观因素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条规不学不懂、不惧不怕。无知者无畏,就为违纪违法埋下了隐患。因此,挺纪在前,就要切实做好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知纪懂纪,做到“心中有纪、行要依规”,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要严格执纪,让违反党规党纪者受到惩戒和震慑。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作为党员干部,如果违反了党规党纪,就应受到相应的处分,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一些单位、组织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却以“保护”干部为名,对少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上也是“不痛不痒”。他们认为,如果给予这些党员干部处分了,怕影响单位形象,怕干部面子上过不去,影响他们以后的进步。殊不知,“留了情面,却害了干部”。一些党员干部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受到严肃处理而变得更加侥幸甚至“胆大妄为”,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还要抓早抓小,让违纪违规者早些醒悟,及时改正。纪律处分,既是对有“过”者的处罚,又是抓早抓小,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从党员干部个人层面上说,人在犯错误时只有及时受到应有处罚,才有可能幡然醒悟,进而反思、悔改,终止错误行为并汲取教训;从组织层面上讲,对违纪违规者及时给予处分,可以有效制止错误行为继续发展,防止其越陷越深。有“过”不放过,是挽救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关怀,让他们放下包袱认清错误、改正错误。经过实践,对于改正好的同志还可以继续大胆使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严管就是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以免“养痈遗患”、“小错酿成大祸”,也就能避免“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悲剧。这既是维护组织肌体健康发展,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
【党员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活动心得体会3】
引用古人的这么一段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