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6:25作者:王新老师
法院审判工作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法官独立审判、终身负责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进一步强化了法院的审判职能,这就要求法院公正裁判。法院的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最终是通过法官的严格执法和公正裁判来体现的。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在法院内部看,经常实行审理和判决分离,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只审不判,庭长、审判委员会、主管院长决定案件的裁判,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无完全的决定权。在法院外部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也时有不适当干预。为防治法官滥用权力,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各级法院应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官独立审判及责任制,要保障法官独立审判,同时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将独立审判落实到法官个人,确立法官在诉讼中独立的地位、权利和责任。
法院审判工作的新挑战还表现在司法公开工作。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要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过程,破除司法神秘。
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法院需要破解执行难方面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导致涌入法院的各类纠纷倍增,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执行工作的压力。我国分级管理民商事案件的执行体制、社会信用制度的缺失、司法强制措施和刑事惩罚手段乏力等外部因素,以及一些执行人员执行能力欠缺、极个别执行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干扰、执行队伍力量不足,装备差等内部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执行体制不顺,依照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国家执行权主要由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行使,这就造成了国家执行机关的多元化,同时也导致了国家执行权力的人为分割,不利于体现执行权力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执行难问题不仅让权利人的利益受损,同时也影响了由法律文书的权威所体现的公共利益,因此需要亟待破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