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2:00作者:三水老师
第三个问题是司法。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要树立司法权威,保证司法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因为行政机关不可能自动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有外力,尽管这种外力有时候可能显得不是那么常规,不是那么令人接受,但是它确实有这个作用。而监督行政机关,规范他们的行为,司法介入的作用最明显。但前提是司法要有权威性,要公正。如果司法不公正,又缺乏权威,就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而要想保证司法的权威独立公正性,首先就是行政机关就不能干预司法。从目前来,行政机关干预司法无非就是人、财、物这几方面掌握控制权。所以,在人事上,在财政上,在硬件设施上,行政机关要减少,甚至杜绝对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干预,保证司法机关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个改革的进程我们理论界是非常清醒,只是推行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但这是大势所趋。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没有一套公正的,享有极大权威的司法体系,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法治国家。
总之,十年来的依法治国已经给我们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未来若干年的建设关键还是要扎扎实实、有所推动有所发展。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肯定有益于整个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如果这个问题解决的不好,特别是官员的法治观念跟不上,其他的也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