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1:57作者:三水老师
正如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兰戴尔·裴伦堡在《中国走向法治的长征》一书中所写,“尽管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是一个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国却是实实在在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并且,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6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用什么方式治理国家的准确回答和郑重承诺。3个月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当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
“‘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版’‘综合版’和‘升级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说。
2016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这次谋划未来中国改革开放宏伟蓝图的大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和显著内容,中国开启了整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呈现出新特点。
科学立法推动社会转型。截至2016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放开“单独二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八大以来,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都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都提前对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简政放权打造法治政府。2016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
“让企业创新创造源泉更加充分涌流。”大幅削减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审批一律不再实施……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