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4:37作者:李一老师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
第三十三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物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