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4:30作者:李一老师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分类组卷及归档内容,严格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三、组卷及归档要求
1、以项目工程组卷归档
2、卷内文件按相应的时间或序号依次归档
3、文件纸张大小为A4。字迹使用不易褪色的笔书写。
4、首卷应列入总目录、各分卷分册的目录,各分卷分册另加本卷、册的目录。
5、封面、封底纸张由办公室统一提供。
6、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分册装册。
四、政府采购档案具体包括:
(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文件
1、政府采购预算表;
2、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和审核表;
3、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其他资料。
(二)政府采购前期准备文件
1、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
2、核准采购进口产品的相关审批资料;
3、自行组织采购的申请及批复资料;
4、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及批复;
5、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确认记录,包括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评标纪律等有关文件、资料;
6、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其变更事项;
7、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登记表;
8、专家咨询论证会记录;
9、已发出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说明和答疑记录;
10、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11、评审专家名单及抽取记录;
12、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表。
(三)政府采购开标(含谈判、询价)文件
1、采购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等;
2、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