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05:33作者:才子老师
(四)按照“定期汇总、按时反馈”的要求,由县农业局农业经济发展股负责,办公室配合,按时将县委、县政府等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呈主要领导阅批后呈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
(五)县农业局党组及有关领导安排的工作事务,由相关股室负责落实,及时报分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呈报主要领导阅示。
工作任务明确时限的,牵头股室和办公室要按时调度,并在完成时限前两天交分管领导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签批,由办公室统一报送。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力的,根据县农业局有关工作制度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账。局办公室要建立跟踪督查台账,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跟踪督查总台账,每周一将安排和落实进度报局长和党组书记,做到主要领导随时掌握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每月10日前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1、拟办。在接到上级机关、领导和局领导交办事项或组织作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之后,由办公室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2、立项。凡被列入督查督办事项,要进行登记,明确完成时限。
3、交办。督查事项由办公室以督查通知形式,交有关站股室办理。需要两个以上股室办理的督查事项,必须明确牵头站股室。
(二)催办督促。督查督办件发出后,办公室要适时进行询问,督促催办。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督查落实情况;对全年性的重要工作,应分阶段督查落实情况;对紧急事项,应及时督查落实情况。
(三)定期反馈。“421”工程等系列工作,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时时掌握的,由相关股室每10日调度一次并向分管领导反馈,同时送农业经济发展股汇总呈报主要领导。对工作严重滞后或因人为主观因素造成影响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四)问责问效。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实行问责。通报和问责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办结、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承办站股室要将办理结果呈报局领导并抄送局办公室,然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