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46作者:李天扬老师
显然,取消高校、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编制后,将会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以后有编无编都一样了。
取消编制后是否还有财政拨款?
大家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取消编制后是不是就不再有财政拨款?
“当然不是。”胡仙芝给予了否定,“取消事业单位编制,并不改变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提供性质。由于高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不能推卸,只不过是在责任方式和方法方面可以更加多元化、社会化。也就是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不再单纯地通过控编制、管人头、管经费等直接的方法,而是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合同、PPP等多种方式,对公共服务提供进行保障,并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产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
但是,国家对高校、公立医院实施的财政差额拨款政策,如果不按人头来拨了,具体怎样拨款?总得有一个标准可以参考。
苏海南告诉记者,接下来就要研究高校、三甲医院所提供的相应的公益服务值多少钱,国家就应该给拨多少钱,这个额度就跟原来的编制、人头没关系了。“比如原来可能给某高校或某公立医院5000万,经过测算以后不够用,不利于改变上学难、看病贵,可能就拨款7000万。当然,如经研究评估之后,其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值5000万,那就应下降,只拨给4000万。”
他通过本刊提醒:财政差额拨款一定要解决高校、医院公益性服务因为取消编制所带来的跟公益性服务不匹配问题,财政拨款一定要跟公益性服务的实际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既不能少拨造成高校、医院缺财政支持去乱创收、乱收费;也不能无限制地拨款,又回到原来的大锅饭,浪费纳税人的钱。
“近年度公益性服务搞得好就相应多拨点,其他年度公益性服务干得不好,就相应地减一点,而不是一个固定的财政额度旱涝保收。”苏海南特别强调:对高校、医院的收费应健全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使其符合市场价值,既不加重学生及其家长和患者的负担,又不致使高校老师、医院医护人员因财政资金加依规创收资金不足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并支付符合市场价格的工资而出现大量人才流失。
将在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率先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