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0:20作者:王新老师
记者了解到,苏版新消条草案中,对预付款的限额、年限等都将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保护,今后消费者再遇到相关的案例可以依法维权。
为什么没有约定预付款强制担保条款?
记者注意到,在草案中,对于商家对其发放的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用的是“鼓励、支持”,而非强制。为什么不采用强制性条款,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最大限度保障?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2年,南京发生轰动一时的“小豆丁”跑路事件时,多方管理机构和专家就曾进行相关的探讨。当时,南京大行宫附近长发大厦B栋15楼一家名为“小豆丁早教中心”的机构突然人去楼空,众多家长的预付钱款面临“打水漂”。在发生多起此类事件后,省消协方面一直在推动对预付卡消费者进行担保,但是银行方面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尤其是“账户内的资金到底属于谁”这点无法明确,是加强银行第三方监管的难点。
比如,如果资金属于发卡企业,那么如果企业破产、老板“跑路”了,消费者可能找银行要钱,影响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如果资金属于消费者,由于刷卡主机设在商家,发卡企业恶意盗刷的可能性非常大,要达到像信用卡一样的防盗刷功能,那又需要相当高的风险防范投入,目前条件尚不具备。
省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将组织专人进行研究并征求消费者意见,结合过往的消费者维权案例,最终在四月底五月初左右提交修改意见。
如何处罚
预付款经营不守规矩最高罚3万元
对于会员卡“卡”会员的行为,草案中明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也是苏版新规
上门推销也适用七天无条件退货
国家新消法明确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此次江苏的规定中又增加了新的内容。草案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上门推销、会议推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与国家规定相比,增加了“上门推销”、“会议推销”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