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8:58作者:李一老师
工伤保险建立健全了“年度调整特别调整托底调整”相结合的长期待遇调整机制,伤残津贴每年平均提高10%,2014年每人定额加发150元,2015年设立2010元托底线,均衡了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待遇水平,目前月人均伤残津贴达2738元。
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
保障体系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据了解,广东早在2010年就已开始将“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覆盖率”纳入了“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度。
2012年,广东出台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针对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工伤维权难的情况,2015年7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按项目为单位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计缴工伤保险费、工程概算需单独列支工伤保险费、开工前需办理项目参保才能核发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费覆盖项目使用全部施工人员的创新办法,破解了建筑业工伤保险难题。
不仅如此,“十二五”以来,广东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将在粤就读的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纳入居民医保,给予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财政补助。同时由政府出资直接将105.5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全额资助五保户、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
2011年起,广东将2.5万名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免费纳入基金保障范围,建立了老工伤待遇长期保障机制。
同时,修订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保障期间从分娩期延伸到产前和产后,新增产前检查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待遇,规范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全面推行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此外,还增加对失业人员、农民工配偶等群体的保障。
数说“十二五”成效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04万人
截至2015年9月,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2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898万人
分别比2010年底增加1579万人和718万人,分别增长167.09%和398.89%,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至2015年10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05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3669万人,城乡居民医保6388万人),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参保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