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11:40作者:王华老师
措施1:优化运力配置
《意见》提出,综合建成区面积、人口、道路、交通结构等因素,定期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营运车辆里程利用率和居民出行分担率等指标,提出运力调控计划。今后,根据国家低碳、减排、绿色、环保的有关政策,新增一批新能源车辆。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保有量为北京1/4,上海1/3。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为17。4台,低于国家住建部“大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不低于20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其他大中城市经验做法,当出租车里程利用率达到65%以上时,就会出现“打的难”问题,就有必要增加新的运力。通过调控运力,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遏制出租车私下高价转让买卖的行为,保护司机利益。
措施2:发展区域出租车
为解决新城区市民的出行问题,《意见》充分体现了支持新城区“独立成市”的理念,对发展新城区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首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意见》提出,在新城区适度发展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营运。新城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加强辖区内区域性客运出租汽车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明确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接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措施3:探索发展约租车
《意见》在优化运力结构中提出,探索发展约租、驻点等多层次营运服务方式,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汽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约租车是指不在道路上巡游揽客,不喷涂、不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约定计费的经营方式。具有预约租车、定点候客、服务高端和提供订制服务的特点,是国家交通运输部近年提倡的一种新型服务方式。与普通出租汽车相比,约租车有明显的三大区别:车型相对高档;不参与扬招和巡游服务,只提供电召、预约、包车等订制式服务;营运价格相对较高。发展约租车可以为乘客提供更多出行选择,同时能够有效适应“公车改革”需要。
关键词3:“底线”管理
为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管,《意见》明确提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出租车企业依法开展以乘客投诉、第三方测评、安全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立负面清单,实行“底线”管理,体现“违禁则废”的原则。考核优秀的,在新增运力招投标时给予加分;考核基本合格的,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减少其营运车辆数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将考核调减的客运出租汽车数量奖励给考核优秀的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