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11:36作者:王新老师
5取消公车是否会成“懒政”借口?
监督与细则配套有待加强
公务出行长期享受实物保障,不少公职人员养成了“出门就要坐公车”“坐车必须门到门”的傲娇习惯。公车猛然间被取消,有些人一时难以适应,甚至有“没了公车就不出门”的懒政心理。
专家认为,车改初期这样的思想在所难免。但在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只要考核和监督跟上,公职人员是不会因百十元钱的车补而冒险去“懒政”的。
目前,陕西还在研究制定“私车公用、额外补助,包干使用”的办法保障跨行政区域的公务出行。
取消的公车怎么处理?
先上交封存入库,再公开拍卖。
根据《方案》,取消的公车按以下方式处理。一、上交入库。在接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准保留车辆的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移交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集中处置。二、集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置方式。取消车辆部分评估后,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用于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车辆租赁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对黄标车和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报废,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解体。三、公开拍卖。由拍卖机构公开竞价出售。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基准价,实际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四、车辆交接和账目调整。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上门统一交接车辆。各单位应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焦点2改革后司机如何安置?
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可提前离岗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司勤人员是指一般公务用车司机、维修等岗位上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其中,省直机关参改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从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择优留用、内部转岗、提前离岗、开辟新岗等办法,对未留用的应予妥善安置。对单位自行聘用的司勤人员,由单位依法与其协商解除、终止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对未聘用的其他司勤人员依法终止、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简单将其推向社会。焦点3公务出行将如何保障?
探索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