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20: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导读:听说了吗?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今天小编就带领各位透过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2015年交通管理大数据,来看看驾考改革的7大变化。
河北省推行驾考改革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
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我省驾考制度也将对照改革落实。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改革顺应群众学车难呼声,旨在切断个别地方驾校与车管所存的“利益链”,通过打破“潜规则”,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
据透露,此次驾考改革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出台了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利用社会资源、改进考试组织、严格监督问责、提升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27项改革任务。将从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驾考改革:驾照考试将发生以下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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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可“自学”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