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3:42作者:李天扬老师
关键词:代课教师
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关键词:工勤人员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炊事员、校医、保安等工勤人员配备问题。
“下得去”政策:晋升职称须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建立省级统筹规划、统一选拔、严格标准、精准招考、优中选优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补足配齐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为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
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参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政策,实施“幼儿教师特岗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统筹省内师范院校招生计划,改革培养模式,精准免费培养“小学全科”、“中学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实施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每年选拔一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有志从事乡村教育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院校就读,定向培养、协议服务。
根据健康状况,采取自愿原则,通过协议返聘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累计)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职称评定,中级以上必须有乡村任教3年以上经历。
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推行学区走教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乡县之间、城区之间、县际之间合理流动。
“留得住”政策:省政府将表彰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
建立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荣誉制度,对乡村教师予以鼓励。省政府将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市县政府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表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专项资金,对长期在乡村工作的优秀教师予以物质奖励。
适当扩大省政府“园丁奖”表彰数量,名额分配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乡村教师倾斜。
对乡村从教20年以上教师的子女,在省内教师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中升学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