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3:42作者:李一老师
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9号)要求,《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县市区将根据教师与任教学校距离等实际情况,给予乡村教师一定的交通补助。
关键词:体检
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监督用好医疗保险基金,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专家下乡巡诊。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关键词:夫妻
乡村教师夫妻双方均在同一县域内工作的,在自愿的情况下,由县市区负责选调一方到离家就近学校工作。
关键词:健康
每个乡建1所乡村教师活动中心,设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室,为教师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关键词:信息化
所有乡村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全覆盖,并为乡村教师提供必要的信息化设备。
关键词:食堂
按照“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通过维修改造或新建扩建,为每所乡村学校修建一所食堂,并配备餐桌椅等相应设施设备。
关键词:住宿
按规定标准,为乡村教师修建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周转宿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59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将解决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周转房予以解决;把乡一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由县市区政府统一解决。
关键词:取暖
足额保障乡村学校取暖费,百人以下乡村学校公用经费按照百人核定。
关键词:编制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学点编制按班师比的方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