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3:41作者:王新老师
(四)实施整体推进。各地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与依法治教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好乡村教师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各方面合理待遇;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相结合,把涉及职称评聘、教师调配等方面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到位;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补足乡村教育发展短板,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与抓好“全面改薄”相结合,着力改善乡村教育条件,提升乡村办学品质。
(五)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定点、定向的原则,深入实施《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精准扶贫民族地区教育支持计划》,选拔最优秀的青年教师到贫困村任教,培养最适合的骨干教师到贫困村从教,让贫困家庭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六)强化教师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乡村教师逐一建立师德、业绩、培训、荣誉、健康档案,健全完善乡村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通过转岗等方式及时退出教师队伍。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优化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评价机制,提高培训实效。
(七)突出宣传教育。各地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开展“最美乡村教师典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八)严格考核问责。省教育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乡村教师编制的核定及待遇落实、经费保障、职称评定、队伍建设等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