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2作者:王新老师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沈阳中捷友谊厂录用,并且沈阳市人事局同意接收其档案及户口,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沈阳市。
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例如:我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毕业生到我院工作,只需要我院(用人单位)和辽宁省教育厅(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我院。
2、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管理,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
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是一致的,但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即在灵活就业时,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属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即非生源地,而用人单位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此时,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转寄至用人单位;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上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地。例如:小王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录用,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深圳市人事局未批准接收小王的户口,此时,可依据《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户口迁移回铁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