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0:55作者:王新老师
④符合以上几项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奖励。
二、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du.cnE-mail:zs@tjrac.edu.cn
电话:022—6857998827406638/9(录取期间开通)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邮编:301636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