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1:50作者:王华老师
(二)缓考
1.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可予以缓考。
2.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区教委体卫艺科备案,可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我区缓考日期为4月30日上午9点在涪陵实验中学田径场,全区集中补考一次。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七、考场设置
(一)考场设置由区中招体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安排。为方便学生,减轻学校负担,考场设置本着就近方便,相对集中原则进行测试。(考场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7)。
(二)各考场实行全封闭,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在测试前一天布置完毕。考试过程中,除考务工作人员、参考考生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考场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备有氧气包及伤员救护车。
(三)考场应在测试前,公布、张贴考生分组(含中招体考考号)、测试评分标准、考试纪律、考生守则及考场分布示意图。
八、纪律要求
(一)我区中招体考工作在中招体考领导小组(见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中招体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要成立相应的中招体考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校要提前编制中招体考秩序册,以校为单位按男女分组,并提前张榜公布。考生须经测试组逐一核对《2014年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后参加体育考试。每名考生的三项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中招体育考试中受伤缓考的除外)。
(三)考试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考试过程中涉及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五)为加强对中招体考的监督管理、严肃考纪,区教委设立考风考纪监督电话:区教委监审科72864701、区教委体卫艺科72880057。欢迎学校师生及考生家长对考务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