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1:50作者:李一老师
(二)第二阶段:制作学生检录表
3月18日,罗旭收到学校上传的数据后,马上进行全区学生分组,每组16名学生。分组后将于3月21日下发各学校。各学校按下发的组号、序号填报并制作《2014年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附件5)。检录表中包括:粘帖学生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1寸)、学校名称、组号、姓名、体考号、序号等栏中相关内容。
(三)第三阶段:区教委审核
1.以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指派专人于2014年4月1~3日到区教委体卫艺科进行审核(盖章)。审核时,各单位应上交考务费,每生10元。交验《2014年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考号登记表》(附件4)和《2014年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附件5)。
2.审核时间安排
(1)4月1日:城内12所学校(见附件7);
(2)4月2日:第一组20所学校(见附件7);
(3)4月3日:第二组19所学校(见附件7)。
请各学校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体委艺科审核。
五、考试实行成绩认可、公示制度
为了确保中招体育考试公正、公平、公开、准确、无误,考试成绩实行考生签名认可制度(考生每考完一项均由该考生对该项成绩签名认可)。考试结束,成绩返回学校后,学校要立即将该成绩张榜公示三天以上。
六、免试和缓考
(一)免试
1.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6),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后,经学校报区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免试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凡今年涉及免试的学生,应在学校报名时收齐所有证明材料,到区教委审核时,一并交验,并存档。
2.因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需交验区级及以上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3.因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及其以上医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