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21:38作者:三水老师
认真把握征兵政策规定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
——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人就今冬征兵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为了让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冬征兵相关政策,日前,记者采访了区征兵办公室负责人。
问: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所以每一个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应征服现役或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
问: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答: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问:今年新兵征集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全区新兵征集工作分为组织准备、体检政审、定兵起运、总结善后四个阶段。
组织准备阶段(10月31日前),主要工作包括:开展网上预征和兵役登记、完善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宣传发动、组织青年报名和组织检查督促;体检政审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包括:组织体格检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开展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11月15日至11月底)、请领发放被装(11月上旬至中旬)、制订运输计划和搞好进藏新兵起运;定兵起运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工作包括:安排部队审查档案、集体审定新兵、公示定兵名单、组织抽查复查、办理入伍手续和交接起运新兵(12月上旬开始);总结善后阶段(12月21日至3月),主要工作包括:上报征兵工作总结和征兵宣传文字图片资料、协调地方有关部门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和接收部队退回新兵。
问:我区今冬征兵工作总的指导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军区、重庆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区冬季征兵工作总的指导是:坚持“一个核心”,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种理念”,实现“三无目标”。即:始终坚持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突出抓好高学历青年、各类条件兵和专业技术兵三个征集重点;进一步强化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三种理念;努力实现无不完成征兵任务、无一例责任退兵、无一例违纪举报的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