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0:32作者:王新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英语。
三、招生计划: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份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一)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2016年4月15日起至5月5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