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16:09作者:三水老师
2、强化纪律审查。坚持用纪律审查落实“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三类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绝不姑息,彰显纪律的威慑力。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帮助发案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强化问责追究。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落实“四种形态”问责办法,定期检查,强化监督,对执纪监督不到位导致案件频发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责任追究倒逼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严格问责,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
1、加强教育引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在岗讲尽职,力求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加快,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布电话、邮箱,进行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或受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分类,并做好转办、直办和督办。
3、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政府各级部门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各级纪委要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部门行业办事窗口等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严肃查纠,坚决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问题线索排查要“深”,查办案件要“严”,制度建设要“细”,坚决防止基层腐败问题滋生蔓延。重点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1、严格监督管理。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读,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明白纸”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