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16:09作者:王新老师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广大党员要以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记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1、拓宽平台学。各地各单位结合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省“主体责任深化年”和市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制定学习计划,拓宽学习平台,灵活采用讲党课、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班、专题辅导培训、网上知识抢答、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庭审教育、警示教育现场会以及在线访谈、宣讲家规家风和乡规民约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以“赛”促学。“7●1”前,举办全市党规党纪知识电视竞赛,市直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班子成员和2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县(市、区)参赛人员必须有1名党政班子成员和3名科级干部(至少有1名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
3、以“考”促学。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党规党纪知识考试,一把手带头、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在12月底前进行。
4、注重结果运用。加强督导考核,对党规党纪知识考试成绩进行通报、记入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并作为对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一项依据。
(二)抓“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和“四风”问题整治深化。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坚持不懈解决好“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抓“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落实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初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点落实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的情况。
2、抓好述责述廉活动。市级层面选取10—15个市直单位分2批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除市纪委委员质询外,增加市级领导现场提问点评环节。县级层面确定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进行,由市纪委派员现场观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