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26作者:才子老师
自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入资金后,企业第一年按年度向农户分红,从第二年起,按季度分红。
五、贴息补助
从上级专项贴息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于每年度6月21日、12月21日结息日前,贷款银行向县财政局提交贫困户贷款利息清单,县财政局将应补的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六、风险防控
针对不同贫困户及企业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设立担保基金。政府按照贷款额度1:10出资担保基金,并在贷款银行设立基金专户。出险贷款本金按80%的比例从专户中扣收。每年末,担保基金余额应保持扶贫贷款余额的十分之一及其以上,扶贫贷款出险率高于10%时,承贷银行可暂停该项业务,待清收处置至出险率降低到10%以下后方可继续。
(二)灵活担保方式。
1.经营企业以固定资产、土地、应收账款、房产、有价证券、股权等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作担保。
2.贷款农户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产权等进行抵押担保。
3.公务员担保。
4.银行认可的其它方式。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2月1日—15日
各乡镇要利用挂村干部、新农村指导员、第一书记、村干部等深入村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广播、网络、短信、开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效益,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积极参与。
(二)调查登记:2月15日—20日
各乡镇深入村屯组织发放合作经营意向登记表,按照自愿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由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自行选择入选的扶贫产业企业,收集汇总后报县资格审核办公室。
(三)材料收集:2月15—25日
基本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婚姻证明(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扶贫手册;相关抵质押物证件。
工作流程:农户向村委会提交材料—村委会收集初审—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汇总—资格审核组审核—银行审核
(四)银行放贷:2月25日开始
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贷款。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