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7作者:三水老师
3.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机具核实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