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7:32作者:王新老师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特点制定具体指导计划,党支部(党小组)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党员、干部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特点制定自学计划,把内容细化到具体篇目,把时间细化到具体日期,精准确定学习篇目,精准设计讨论主题,精准选择典型案例,做到学得精透、学得管用。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驻地单位党组织或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采取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结合实际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教育。要加强对学习教育的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学习教育中的问题,注意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4、强化创新,增强活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为基层留出空间,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注重运用网络、手机报、微信、电视栏目和远程教育平台等现代手段开展学习教育,创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方式方法,焕发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活力,增强吸引力。要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引导党员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转化为工作实绩。注重把务实管用做法上升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鸡东电视台、“鸡东党建网”设立“两学一做进行时”栏目,编发学习教育工作简报、专报,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
2016年关于县两学一做实施方案2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市残联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规定为切入点,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改变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残疾人反映强烈的残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能力,保持同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加快推动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和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为带领广大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生活,在中国梦的旗帜下为残疾人圆梦,促进“幸福随州”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全会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残疾人得实惠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