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4:55作者:李一老师
3.认真组织开展“2016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增强全社会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热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和首都精神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体活动的通知》(京安监发〔2016〕16号)要求,秉承客观工作、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遴选,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营造自觉践行“北京安监精神”的浓厚氛围。
4.召开事故案例剖析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
6.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各集团总公司要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重大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7.抓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紧密结合当前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突出做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树立样板引路的思想,以典型带动辖区内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紧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注重协调动员全员参与,加强协作,发挥党、团、青、妇的作用,通过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吸引他们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改变以往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确保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