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7:08作者:王华老师
(十)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继续加强贫困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贫困地区,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优质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巩固提升贫困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扩大“在线课堂”开设规模,让贫困地区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资源”。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网络学校,采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光盘授课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18年,全省3973个农村教学点实现与省级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其中2016年1986个、2017年1192个、2018年795个。
三、改革举措
(一)推进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切实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投入,坚持向贫困县倾斜,向贫困学校倾斜,向贫困学生倾斜。强化县级统筹功能,坚持以县为主统筹使用教育扶贫资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对各类捐赠给教育的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实行“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完善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农村教师管理体制。扩大贫困县教师补充比例,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各渠道新招录教师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需求;综合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方式为乡村学校配备教师。扩大教师交流比例,构建更加开放、高效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建立共同体,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扩大贫困县教师职称中高级岗位比例,在特级教师、“名师工作室”等评选中,将乡村教师予以单列。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也不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扩大教师关爱渠道,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骨干教师补助政策,“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和“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向贫困县教师倾斜。